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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中的平等权利制度与争议

来源:北极光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3-03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受全球升温、北极冰融、技术变革等因素叠加影响,世界各主要行为体对北极气候变化、航道通行、能源开发等问题的关注度与参与度持续升温。从法律架构看,与南极条约体系有所不

受全球升温、北极冰融、技术变革等因素叠加影响,世界各主要行为体对北极气候变化、航道通行、能源开发等问题的关注度与参与度持续升温。从法律架构看,与南极条约体系有所不同,北极尚无专门性、系统性的法律规范,唯一例外的是斯匹次卑尔根群岛(以下简称斯岛)。斯岛是距离北极点最近的可供人类居住的陆地之一,地理位置极其重要。一百年前斯岛还是无主地,1920年的《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①1925年,挪威单方面将斯匹次卑尔根群岛与熊岛等岛屿合称为斯瓦尔巴群岛,将《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改称为《斯瓦尔巴条约》。本文对该条约的称呼与2018年《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一致。目前该条约有48个缔约国,斯洛文尼亚于2017年2月21日最后一个加入。部分对于缔约国数量统计不一致的情况,主要是由于苏联、捷克等国解体,统计方法不同和对条约继承不确定造成。(又称《斯瓦尔巴条约》,以下简称《斯约》)将主权存在争议的群岛主权赋予挪威,作为补偿赋予所有缔约国在群岛陆地及领水自由进出、从事捕鱼、狩猎、开展海洋、工业、矿业或商业活动的平等权利,这些权利是基于当时技术与科技条件下,缔约国在斯岛可以从事的所有活动,从而在斯岛建立了一种“主权明确、权益共享”的解决领土争端的新模式。随着现代国际海洋法的发展,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将沿海国的权利扩展至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甚至外大陆架,挪威在主张群岛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权利的同时,缔约国与挪威围绕条约是否能扩大适用于群岛上述区域的争议也一并提出,并随着缔约国对北极权益的重视愈演愈烈,争议的焦点在于如何对条约的平等权利适用作出合理的解释。挪威主张从文本出发对条约加以解释,将《斯约》的适用范围限于《斯约》第1条所涉陆地与领水,而缔约国则主张从条约的目的和宗旨出发对条约加以演化解释,将缔约国平等权利的适用范围随挪威权利的扩大而平等地扩大适用于斯岛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从2017年芬兰指责挪威将斯岛机场从国际级降为国内级剥夺缔约国平等进入权利,到2020年拉脱维亚公司西亚北极星公司(SIA North Star)等将斯岛大陆架雪蟹捕捞权问题诉至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从缔约国指责挪威《环境保护法案》实质上缩小缔约国平等权利的适用范围,到俄罗斯将斯岛渔业保护区制度列为“潜在的战争风险”等,随着北极争夺加剧,缔约国围绕《斯约》平等权适用争议日益凸显。缔约国的权利是否应平等地适用于斯岛的渔业保护区和大陆架?《挪威》以国内法缩小缔约国活动范围的行为是否违背《斯约》?《斯约》公平原则与挪威的主权原则之间的关系如何?这些问题都是缔约国围绕平等权利适用引发的争议焦点。

一、制度的起源:斯岛主权与平等权之博弈

斯匹次卑尔根群岛位于北极圈内,是地球最北的群岛之一。从12世纪斯堪的纳维亚人发现斯岛至今,领土主权归属经历无主地到斯匹次卑尔根委员会管理再到挪威享有主权三个阶段的争夺,条约谈判过程中缔约国以平等权为补偿放弃对群岛的主权主张。

1.1 《斯约》公平原则与平等权的确立

1596年,荷兰探险家威廉·巴伦支(Willem Barents)在探寻通往东方商道时发现斯岛,并将其命名为Spitsbergen(意为“冰原上的尖峰”),但荷兰并未以先占主张主权,但巴伦支发现群岛的事实在欧洲已经尽人皆知。随后不久,丹麦与挪威国王克里斯蒂安四世(Christian IV)主张斯岛是格陵兰岛的一部分,格陵兰岛被挪威人发现并殖民,所以该岛主权应归属于丹麦;①Thor Bj?rn Arlov, “The Discovery and Early Exploitation of Historiographical Notes”,Acta Borealia, Vol.22, No.1, 2005, p.6.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James I)也随后提出,英国人休·威洛比(Hugh Willoughby)于1553年发现这些岛屿,宣布对群岛主权;此时的荷兰则明确拒绝各国主权要求,主张基于格劳秀斯公海自由理论,这些海域是开放给所有国家的,但作为一种后备策略,荷兰强调,无论如何巴伦支是最早的发现者;②Ulfstein Geir,The Svalbard Treaty:From Terra Nullius to Norwegian Sovereignty, Scandinavian University Press, 1995, p.38.对此,俄国则主张来自波莫(Pomor)的猎人在巴伦支之前就已经到达了群岛。③Andreas Umbreit, “Spitsbergen”, Bradt Travel Guides,2009, 年后,俄国、瑞典、荷兰、英国等列强相继在岛上开展捕鲸、采矿、探险等活动,展开对该岛资源和领土主权的争夺。1859年起,北极研究和探险越来越频繁,1871年瑞典—挪威政府试图以保护科学研究为名提出群岛应该由挪威殖民,俄国对此表示反对;④Urban, Wr?kberg, “The Politics of Naming: Contested Ob?servations and the Shaping of Geographical Knowledge”, in Michael Bravo and Sverker S?rlin, eds.,Narrating the Arctic:A Cultural History of Nordic Scientific Practices, Watson: Science History Publica?tions, 2002, 年,德国欲占领熊岛(B?jrnya?),被俄国“斯维特拉娜”号军舰(Svetlana)驱离;⑤Klaus Barthelmess, “The Bear Island and the German Sea Fisheries Association as Camouflage for Secret German Government Plans to Occupy the Island,1897-1900”,in Ingi Sigurosson& Gisli Sigurdsson, Jon Skaptason, eds.,Aspects of Arctic and Sub-Arctic His?tory, Reykjavik: University of Iceland, 2000, —1916 年,美国由于商人朗伊尔(John )在西斯匹次卑尔根群岛从事煤矿开发活动而介入斯岛事务,为保护美国在群岛利益,美国主张斯岛是“无主地”。由此可见,从斯岛被发现到20世纪初,有多个国家先后主张对斯岛享有主权,但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首先发现”并对斯岛实行“持续而有效行政管辖”,斯岛还是名副其实的无主地。1905年,挪威独立后提出对群岛的主权主张,在挪威的推动下,1910年、1912年和1914年,挪威、俄国、瑞典三个对斯岛主权更为关注的国家召开斯岛问题国际会议,①Oran Young, Gail Osherenko,Creating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Regimes,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3, 建立三国共管模式,但三国联合主权解决方案随即遭到美国和德国的强烈反对。②Numminen Lotta, “A History and Functioning of the Spits?bergen Treaty”, in Diana Wallis and Stewart Arnold, eds.,The Spits?bergen Treaty:Multilateral Governance in the Arctic, Helsinki: Arctic Papers, 2011, pp.7-20.

文章来源:《北极光》 网址: http://www.bjgzzs.cn/qikandaodu/2021/0303/6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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